梧州日报记者 黄东荣
经过近两个月的宣传、劝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前开出了城区行人通行秩序整治行动以来首张行人交通违法罚单,但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通行的现象仍较为普遍。有关人士指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应完善城区交通设施的配备和管理,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推进城区交通环境好转。
虽有好转乱象仍存
7月10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在梦之岛时代广场对出灯控十字路口,对一位闯红灯的男子进行宣传教育后,依法开具了罚款10元的罚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行人闯红灯、跨域道路中心隔离栏通行等行为均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如今,经过宣传教育和处罚,市区的交通通行秩序虽有所好转,但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栏、不走人行道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给机动车行车安全带来隐患。16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文澜路梧州供电局对出的丁字路口看到,从文澜路往西堤路方向车辆正按直行信号灯有序行驶,但此时有三名行人不顾行人通行信号灯的禁行指示,从人行横道过马路,以致直行的车辆不得不减速避让,影响了该路口的通行效率。
“虽然有关部门多次开展行人通行秩序整治和劝导活动,但我觉得路况还不是很好。”一位私家车司机抱怨说,他每逢驶经十字路口时,都得十分注意灯控路口附近路段的行人通行情况,很担心突然有人闯红灯过马路而引发交通事故。
刚柔并济多管齐下
随着市区道路人车数量不断增加,道路通行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有关人士指出,相关部门有必要采取“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措施,依法执行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规范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开展行人通行秩序整治行动不要搞“一阵风”,应严格依法、持续有效地进行,发现一起就处罚一起。同时,通过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录像室、责令违法人参与交通劝导等形式,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进一步完善交通标线标识、防护设施和交通信号灯等道路设施。
“‘中国式过马路’是长时间形成的陋习,仅靠几次宣传劝导和突击式查处不可能扭转这种现象。”一名在路口执勤的民警坦言。
“要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必须对各种交通乱象进行严管重罚。”市政协委员刘萍建议,相关部门也要尽快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如主干道沿线的出入口以及信号灯、停车位的设置和分布等。
不少观点认为,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是治理行人通行秩序问题的方法之一。但是,相关部门也应借鉴其他地方治理行人通行秩序的经验,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更多地采取柔性的方式方法提高市民文明出行的素质,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