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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五天被扣发全月工资
老板称“我说的就是厂规”

http://www.wzljl.cn    2013-08-01 10:46    作者:见习记者 谢韵    来源:西江都市报

    西江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谢韵)近日,有市民甘秀琴女士向记者报料,说其被洗涤厂老板拖欠工资,多次追讨无果。而洗涤厂老板则表示,是甘女士无故旷工长达五日,按厂规要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6月份工资至今未拿到

    甘秀琴女士是苍梧县人,今年56岁,经朋友介绍,在今年的3月9日到富民路一家名叫洁丽的洗涤厂工作,工作内容就是折叠洗好桌布。她说,前两个月,老板还会按时给工资,但进入五月份之后,老板的态度就变了。“他经常说要炒了我”,甘女士如是说。结果在6月6日,甘女士就被解雇了。“我知道每月20日发工资,所以21日我就想去结清工资,但到现在老板还未给结清。”

    老板称“我说的就是厂规”

    7月29日,记者跟随甘女士来到其之前工作的洗涤厂。关于甘女士被拖欠工资的事情,洗涤厂的林老板却有另一番解释。他说,甘女士无故旷工5天以上,所以才不给她工资。洗涤厂的厂规就是,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当月工资就没有了。他还表示,自己一开始就给甘女士提过。

    甘女士解释说,在5月底,她曾经因为老家有事,在没有和老板请假的情况下,旷工了5日。但对于老板所说的厂规,她不知道有这回事。

    当记者要求老板出示厂规时,林老板只说了一句,“我说的就是厂规”。

    因旷工扣发全部工资不合理

    7月30日,记者咨询了原蝶山区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表示,在员工没有违规的前提下,工厂具有相关营业证件,且员工能出示曾在工厂工作过的相关证明,可以到劳动部门对工厂进行投诉。

    当记者问到,工厂的规定“无故旷工3日以上便扣发当月工资”是否合理时,该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因为员工的旷工造成损失的,可以适当扣发工资作为损失的赔偿,但当月工资全部扣发,并不合理。

    市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应加强依法维权的观念,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钟笑莹 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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