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游泳场所能按照有关规定,设立水质公示牌,对每日水质检测情况进行公示。实习生 丘国徽/摄
前段时间连日高温炙烤,到游泳池游泳健身、玩乐成为众多市民消暑首选。游泳池水质、设施等卫生管理状况,也成为市民最关心的问题。随着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增多,许多大型小区将游泳池作为重要配套设施。近几年来,一批小区游泳池投入运营,面向社会开放。“与外面的游泳场馆相比,小区游泳池方便,吸引了不少居民,就是不知道水质能否让人放心,有没有人监管?”正值游泳高峰,有市民对小区游泳池的水质卫生状况表示疑虑。连日来,记者调查走访市内多个小区游泳池,发现大部分小区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较好,建立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池水清洗消毒制度,但部分游泳池卫生保障措施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健康隐患。
泳池卫生状况参差不齐
如今,各个小区游泳场所正迎来消费高峰,各小区的泳池在安全以及卫生方面的监管是否到位?近日记者对市内多个小区游泳池进行了走访,发现大部分泳池能够按照有关卫生要求做好卫生保障措施,但个别小区游泳池却存在一定的卫生隐患。
8月10日下午,在灏景尚都园林游泳池,记者看到,前来游泳的市民络绎不绝。该泳池在入口处设立了水质公示牌,标注了当日的水温、游离性余氯、PH值等,各项数值都在标准范围内。在泳池的公示栏上,公示了该泳池的卫生许可证、救生员资格证及员工的健康证明,以及该游泳池的卫生管理制度、游泳须知。记者看到,要进入该泳池的市民,须先脱鞋光脚过洗脚池,并冲身后才可入场。在该小区的泳池内,约有数十位市民正在水中玩耍畅游,大多数为儿童。岸边的护栏上,悬挂着“各位家长照看好儿童”、“禁止饮酒后游泳”等警示标语,泳池一旁,一条通水管正为泳池补充水量。泳池中央高处的“小岛”上,一名救生员四处观望,并提醒家长看好孩子。
据该泳池负责人刘小姐介绍,该泳池共配备了5位工作人员及3位救生员,均有相关执照及证明,泳池每天进行清洁,平均3天置换一次水,采用“沉淀过滤法”对泳池进行水质维护,并投放正规途径购买的合格消毒药品。为保障泳池卫生安全,今年夏天,他们在游泳池入口处增设了洗脚池、冲身池、二次消毒池等设施,要求每一位游客在下池游泳前都要冲身、消毒,且规定游客不得穿鞋入场,必须穿游泳衣、游泳裤游泳。“每天在泳池开放前,工作人员会进行一系列的清洁、消毒、检测等准备工作,包括检测水中的余氯含量、水温、酸碱度等,并公布检测结果。”
然而,在其他一些小区,游泳池的卫生管理措施存在不足。记者走访发现,小区游泳池都配有淋浴设施和洗脚池,且张贴下水者需先洗脚和淋浴的告示,但实际中,一些小区游泳池却没有配置专人强制要求游泳者淋浴和浸脚,有的游泳者也并不自觉进行淋浴和浸脚,且有的浸脚池(即消毒池)并没有投入使用。在一些泳池内的公示栏上,并未公示该泳池的有关许可证明及工作人员的证明。
在位于奥奇丽路的一家小区游泳池内,记者看到,泳池入口对当日水质进行了公示,且张贴了游泳池的安全管理规定,但一些市民却对此视而不见。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父母在泳池边给孩子换上泳衣后,孩子便直接跳入池中,真正经淋浴后进入泳池的市民很少。而在珠宝路的另一小区游泳池内,记者发现,游泳者同样在换完衣服直接进入池内,没有任何人过问。前来游泳的市民王先生说,买了票换好衣服就能进泳池,没有人强制要求必须沐浴才能进入泳池。
同时,从表面上看,大部分小区游泳池的池水湛蓝清澈,看起来无浑浊也无漂浮物。在游泳池边等待孩子的不少家长也表示,小区游泳池的水看上去比较清澈,感觉管理上比较规范,所以才放心让孩子来游泳。但当问及是否知道游泳池换水的时间间隔和检测时间时,大部分市民表示不清楚,也没留意过这个问题。
发现不达标游泳场所可举报
游泳场所属于公共场所,其卫生状况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据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小区游泳场需经抽样检测合格,获有关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等合格资质后,才可开业经营。同时,小区游泳场所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内部卫生管理、池水消毒落实、池水检测记录、传染病报告制度、池水循环净化设施、消毒设施运转、使用消毒药剂索证等,均需符合有关规定。如游泳场所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检、培训,具备一定的基本卫生知识,能够掌握泳池消毒、检测等知识。同时,游泳场所还需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泳池清洗、池水消毒、检测、救生等工作。还要对泳池突发情况制定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并对池水进行自检,确保水质达标。
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游泳场馆8家,其中小区内游泳场馆6家、水上游泳场1家、陆上游泳场1家。据了解,为加强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从2010年7月份起,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推行游泳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全国的量化分级评分标准,陆上游泳场所必须在场所卫生、卫生操作、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泳池及池水消毒方法五个方面规范化。卫生部门根据量化打分,从高到低评出A、B、C三级,无卫生许可证的场所不予评级。
今年7月,市卫生监督所与市疾控中心一起对市城区8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其中6家小区游泳场达到B级标准。检查结果显示,我市游泳场所总体卫生状况良好,大部分游泳场所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及池水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有水质循环净水、消毒设备、循环净化设施,池水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小区泳池配备了专人负责池水的消毒、检测工作,配备了余氯检测仪、温度计、PH值检测仪等设备,每日按场次或定时对泳池进行自测,同时将泳池水温、余氯、PH值等指标进行公示。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小区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不高,自身卫生管理存在漏洞,日常健康检查记录、池水消毒记录等不完整或无记录,且一些基层卫生监督员未能按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对游泳场所进行管理,对自身业务存在误区等等。”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区游泳池卫生问题是随着城市建设配套带来的新问题,一些新开发的小区也在尝试在小区内开泳池。对于目前小区游泳场所所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将严格实行动态监管,继续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对B、C级评定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的结果将及时在市卫生监督所的网站上公布。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为保障身体健康,应选择有相关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市民如发现游泳池卫生问题,也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774―3853287向卫生监督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