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龙天传) 近日,记者走访获悉,我市恒祥豪苑小区首届业委会筹备组的成立工作曾遭遇困局。对于其原因,众说纷纭。对此,梧州市市政管理局物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筹备组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在大塘街道办事处(简称:大塘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业主代表:
质疑小区物管方和大塘办操控结果
日前,记者找到该小区部分自称较为了解情况的居民代表。其中,小区居民孔智斌和陈凌芳一直都在参与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立工作。据了解,今年5月6日,长洲区建设局书面答复同意该小区筹建业委会筹备组。然而,时至今日,该小组依然没能成立。对此,孔智斌表示,这是由于小区物业和大塘办在小区业委会筹建期间存“不当行为”。
据其透露,从今年3月开始,部分小区业主因小区某些日常建设和管理问题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产生分歧。他说,为了更好地维权,一众业主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他和陈凌芳便牵头动员广大居民开展业委会筹备组的工作。随后,在4月中旬,整个筹备组及名单初步拟定,并将其提交至龙山社区。“随着长洲区建设局的书面同意筹建,众业主都以为看到希望了,谁知道,事态发生了转变。”
据陈凌芳透露,5月27日,大塘办相关工作人员称,需要举行一个关于筹备组的会议,并召集筹备组名单内的15人到龙山社区开会。当时,一进会议室,就见到三名小区物管方的工作人员在场。随后,大塘办的黄主任便以“该小组成立没有接受大塘办指导”为由,不承认该筹备组的合法有效性。“当时,我也没提出过多异议,大不了就重新选举。”陈凌芳说,但令其费解的是,筹建业委会是出于监督物管方的目的,因此,物管方就不应该出现在会议内。另据其透露,在大塘办后期开展的筹建工作中,物管方也多次参与。据悉,6月5日,物管方在小区内张贴告示称,按照大塘办和社区的指示,要求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新筹备组的报名。对此,陈凌芳和孔智斌均认为,大塘办和社区方面发出错误信号,致使物管方过分干预新筹备小组的成立,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因此,即便新的业委会筹备组已选出来,部分居民代表都表示不认可,且要求重新选举。然而,相关部门并不予以支持。
大塘办:
一切小组筹备工作依法依规
面对部分居民代表的质疑,大塘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业委会筹备组所有的筹备工作依法依规,并多次就此问题给对方作出书面回答。
对于为何否决在4月初产生的小组成员名单,该负责人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小区的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是在业主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依法进行启动。因此,原来孔智斌和陈凌芳等居民自行成立的业主大会筹备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据其透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开始组织筹备召开首次恒祥豪苑小区业主大会。6月4日至13日期间,该办事处依法组织广大业主进行相关自荐报名工作,并以公告的形式在小区内进行张贴公示。据悉,该办事处在公告约定期限内共收到49份业主报名表。经核实,报名的业主符合相关法规关于业主身份确认的规定要求。
6月21日,在该办事处的组织和见证下,有19位已报名的业主参会,并经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首次恒祥豪苑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而对于其余30位已报名群众为何不到场,该办相关工作称,是由于其个人原因缺席。因此,整个选举过程并无存在违规之处。
物管方:
尊重业主知情权和选举权
面对小区居民的质疑,小区物管方认为,物管方不在筹备组组成人员范围之列,是否需要配合开展工作,由筹备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物管方完全尊重和支持筹备组依法依规开展成立业委会的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市政局:
依法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上述问题的关键就是新筹备组名单的合法性。对此,记者咨询了梧州市市政管理局物管科。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小区成立业委会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一切依法选举产生的结果才能获认可。目前,恒祥豪苑业委会筹备组是经大塘办事处组织小区业主报名自荐并经过选举产生,其成立组建程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所产生的结果是合法的。此外,该负责人强调,该筹备组作为成立业委会的筹备组织,将继续在大塘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下一步工作,希望该小区广大业主予以积极参与和配合,依法开展选举工作。
记者手记:
如今,我市涌现出许多高档小区,广大居民对物业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有诉求属正常现象。而回应诉求和化解矛盾,靠的不仅是智慧,还有法律法规。面对一个选举结果,群众有权利质疑,该不该信任,应视其产生过程是否合法合理。如经查实,是依法依规所得到的结果,则应该被大众所接受和尊重,反之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