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高云)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文规定,市档案馆已取消利用档案收费,切实减轻市民负担。
按照物价部门此前规定,市档案馆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中收取档案保护费、复制工本费、证明费等费用。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介绍,接到《国家档案局关于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利用档案收费规定的通知》后,已取消档案保护费、证明费,少批量复印费也不再收取。
在我市,个人工作证明、婚姻、工龄等民生档案查阅利用率较高。需查阅档案的市民,到馆内填写《梧州市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后,持身份证即可查阅开放档案。市民如要查阅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档案,需持单位组织证明才能申请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