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目前在我市,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年龄在55周岁至60周岁的献血者可以延续他们的爱心行动,继续参与无偿献血。而在此前,参与献血者年龄上限为55周岁。据悉,这一调整,是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新国家标准所修订的。在新标准中,献血者的年龄、献血周期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调整。
其中献血年龄放宽为: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新标准对献血年龄延长的规定,既是出于对献血者身体健康的考虑,又满足了部分长期、固定献血者的献血愿望。
除了献血年龄条件放宽以外,机采血小板的间隔时间由原来的4周减至2周,全血献血后与机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从原来不少于6个月缩短为3个月。
同时,新标准中明确指出,高危献血者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新国家标准的执行,会让更多爱心人士符合献血条件,同时也更加关注血液的质量安全和献血者与用血者的生命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