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培育、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截至目前,藤县、蒙山县、岑溪市共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4家。
市工商局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申领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引导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有限公司。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允许组织形式中带有“家庭农场”字样。放宽住所登记条件,设立家庭农场因住所在农村而没有法定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近日,万秀区夏郢镇村民禤某通过报纸了解到“家庭农场”的相关信息后,到夏郢工商所咨询注册登记情况,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了禤某的相关情况后,当天便到其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到其承包了60亩地种植果树、放养家禽,符合登记条件后,当即帮助其准备相关材料,指导办理登记注册。
市工商局还对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经营者,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工本费,同时放宽出资条件,办理家庭农场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
据悉,为了鼓励家庭农场发展,该局印发《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操作办法(试行)》,明确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家庭农场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中,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即非城镇居民),经营者可以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等形式登记家庭农场。
(黄郴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