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谢韵)日前,有网友在红豆社区梧州论坛发帖,称自己在新兴二路太阳广场附近某超市购物结账时,发现商品标价与结账时的价格不一致,该网友认为超市涉嫌价格欺诈。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遇到此类事件,市民应该保存好相关证据,尽快致电12358进行价格投诉。
上周,梧州网友“离不开水的鱼”在梧州论坛上发帖述说自己遭遇价格欺诈一事。该网友称,9月1日,他与妻子到新兴二路太阳广场附近某超市购物,当时买了不少东西,其中选购了一瓶货架上标价为38元的食用橄榄油。但当他到收银台结账时,多亏妻子无意间的一句提醒,才发现这瓶食用橄榄油的售价变成了66元。
随后该网友咨询超市收银员,收银员却说,66元是这瓶橄榄油的真实价格,顾客可以自己去看清楚。于是,该网友拿着这瓶“标价”为38元的食用橄榄油,回到货架旁询问促销员,促销员则说,“该食用橄榄油的价格已经调回原价”。对此,该网友认为,商品售价应该“明码标价”,对促销后调回原价的商品应及时调整价格标签,以免引起消费者的误会,更不应让消费者为了一件价格不统一的商品东奔西跑求证商品的真实售价。
该网友表示,他们夫妻二人在该超市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为此,他认为超市涉嫌欺瞒消费者,但可惜当时并未对“38元”的标价进行拍照,没有留下有力证据。
为此,记者来到该超市,找到了网友“离不开水的鱼”所投诉的这款食用橄榄油。货架上这款食用橄榄油的售价依据不同包装和不同容量,分别标价为66元、68元和88元。当记者问及售货员“这款食用橄榄油是否做过促销,售价曾为38元”时,这位售货员回答“不清楚”。而当记者试图向该超市的主管人员询问是否存在红豆社区梧州论坛该网友所投诉的情况,该超市人事部的一位工作人员以记者所持证据不充分为由,没有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致电新兴工商所,该工商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及时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给当时商品货架上的标价牌拍照,保留购物小票或发票,以便相关部门取证。同时,还应该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进行投诉,或持相关购物证据到新兴工商所进行投诉。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作为超市方,是具有价格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该商品的实际售价。
针对此事,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超市是否属于价格欺诈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或相关证据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