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秦维舟)没有市妇幼保健医院的体检证明就不能入托?近日,有市民在梧州零距离网发帖称,自己小孩入托时因所持体检证明是市中医医院而遭拒。记者经多方走访了解到,按相关规定,我市幼儿入托体检统一在市妇幼保健医院。
按照2010年11月卫生部、教育部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遵循此办法,市卫生局基层医疗与妇幼保健科相关人员表示,为了在全市实现规范性管理,确保规定的体检项目按照统一标准展开,我市市区幼儿入托统一指定医疗机构为市妇幼保健医院。
市妇幼保健医院儿童保健科医师梁涛告诉记者,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 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侧重于检查是否有病史、药物过敏、传染性疾病等,对儿童的身心发育作出综合评价,不同于平时基层卫生机构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体检,以保证幼儿入托后能顺利进行集体生活。
另外,梁涛还提醒广大市民,因全市儿童入托体检均在市妇幼保健医院,同名同姓出现频率较高,因此监护人在体检前一定要填写清楚幼儿个人基本信息,同时准确提供其公历出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