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罗华 韦洋波) 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利用外包装信息上的小瑕疵索要上万元赔偿金。梧州市内一家超市近日遭遇这样一宗消费维权案,新兴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例提醒商家,经营活动中要“从里到外”把好商品质量关。
消费者维权索赔上万元
日前,来自玉林市的黄先生向梧州市工商部门举报,称他在新兴一路某大型超市购买了牛蒡茶、罗汉果、红枣等商品,总价值为258元。他认为所购买商品的外包装信息不规范,商家有欺骗消费者嫌疑。
黄先生表示,他购买的红枣产品涉嫌超范围使用生产许可证,而罗汉果产品则未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等。他认为上述情况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工商部门处罚商家,并给予他最高标准的举报奖励。
此外,黄先生还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根据《食品安全法》赔偿十倍货款及支付其因申诉所产生的车旅、误工等各项损失共一万多元。
商品已做下架处理
接报后,工商执法人员到黄先生举报的超市调查,发现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于是,执法人员要求商家下架相关商品,并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理。
此外,工商部门就黄先生索赔一事约谈超市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认为,黄先生相当熟悉超市的运作,对相关的规定、政策有专业了解,身份疑似“职业打假人”,怀疑其维权目的在于向经营企业索取金钱。对黄先生的索赔要求,超市方面并不同意,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纠纷。
工商部门指出,上述消费者索要巨额赔偿的维权案例,给经营者敲响了警钟,经营活动切不可忽视细节。为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已约谈市内多家大商场和超市,要求经营者正视职业打假行为,认真把关食品来源,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由工商部门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