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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整治燃油助力车乱象,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车过渡期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燃油助力车驾驶人需要取得普通两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资格
上牌管理 规范驾驶

http://www.wzljl.cn    2014-06-16 08:57    作者:记者 莫小洪 通讯员 陈家龙    来源:梧州日报

    梧州日报记者 莫小洪 通讯员 陈家龙

    助力车随意闯红灯、驾驶员不戴安全帽驾驶、随意变更车道、双实线掉头……助力车之乱象,困扰着城市管理者。为了有效整治燃油助力车乱象,由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对在用燃油助力车要求办理临时通行标识,并且明确提出燃油助力车驾驶人需要取得普通两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资格,促使燃油助力车规范管理、文明驾驶。

    助力车乱象还在上演

    近日,记者随意在市区几个路段观察,看到助力车乱象频繁上演:

    6月12日下午6时30分,在京梧市场路段,一位20多岁的男青年开着燃油助力车,车座后搭载着一个年纪相差无几的女青年,两人均没有戴安全帽。正值上下班高峰期,车多人多,然而,该男青年还单手开车,腾出左手拨弄大屏幕手机。

    6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两广市场对出路段,一辆助力车稍微减速随即掉头,车轮压过中心黄色双实线,驾驶人并没有在意。

    6月13日上午10时40分,在西堤路的红绿灯十字路口上,红灯亮起,道路上的小轿车和摩托车均按照交通规则停车等候,然而,驾驶助力车的两位市民却习惯性左右张望,随后先后启动油门闯红灯,一人开往文澜路,一人开到建设银行位置随之减速由西往东逆向行驶。

    ……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对助力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如何管理等问题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导致助力车销售、上路等环节管理缺位、执法乏力。

    去年7月,市工商局下发通知,禁止核准“燃油助力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等经营范围,原核发经营范围包括“燃油助力车”或“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责令经营者尽快办理变更手续。这一举动,意味着工商部门开始从销售源头上对助力车销售亮红灯,从销售环节上严控助力车流入市场。

    然而,由于原有助力车保有量较大,助力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差,助力车乱象并没能杜绝。助力车交通事故频发,对助力车规范管理的呼声高涨。

    平均每天五名市民因助力车事故受伤

    助力车在道路上“横行”,成为近年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记录可以看到,助力车事故时有发生,危害性巨大。

    2013年3月,梧州市工厂路小学对开的机动车道,一辆助力车在人行横道上撞倒一名过马路的小学生,肇事者随后驾车逃逸,肇事司机6天后被警方找到,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3年4月,在新兴一路新兴公交车站前,73岁的老婆婆买菜后,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时,不幸被一辆飞驰的无牌助力车撞倒,肇事者逃逸。老婆婆颅脑受重伤,于4月28日中午去世,驾驶助力车的是未满14岁的少年。

    ……

    据梧州市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梧州市助力车保有量为10.6万辆,其中95%为超标助力车、超标电动车。据统计,梧州市城区范围内平均每天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或燃油助力车的交通事故约7起,平均每天有5.4名市民因燃油助力车交通事故受伤,平均每月有1.33名市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数字触目惊心。

    上牌管理,持证驾驶

    基于国家关于助力车的标准、国家工信部、质检总局的要求,并考虑到燃油助力车安全问题突出的事实,为了有效整治燃油助力车乱象,近期,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对在用燃油助力车要求在8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临时通行标识,并要求驾驶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市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人说,根据助力车国家标准(GB17284-1998),燃油助力车标准为:汽缸容积30cc(毫升)以下,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大于20公里。显然,市面上绝大部分所谓的“助力车”超过以上标准,最高时速甚至达到100公里,各项技术参数达到机动车标准。

    此外,国家工信部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本)以及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已经明确把燃油助力车列为淘汰产品。2011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又明确要求取消各地燃油助力车的生产许可证。

    对于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问题,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复函明确表示,燃油助力车应该纳入机动车范畴管理,驾驶人应该取得相应驾驶证。自此,过去对燃油助力车界限不明确的问题厘清,燃油助力车属于普通两轮机动车范畴,并且明确提出燃油助力车驾驶人需要取得普通两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并且按照交通安全法规上路行驶。

    在处理涉及助力车的事故时,公安交警部门首先要让法定鉴定部门对涉及助力车的车辆性质进行鉴定,实际鉴定数据显示,燃油助力车100%认定为普通两轮摩托车,助力车司机很可能涉及无证驾驶、违规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将燃油助力车纳入机动车范畴管理,目的是通过办理临时通行标识的方式,对其规范化管理。而要求持证驾驶,则会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编辑:钟笑莹 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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