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杨珊 通讯员 钟嘉宁 肖晓茵)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已是不该,在路人劝阻其不要乱停车时,车主还嚣张地辱骂恐吓他人。而当民警到场后,车主更企图逃离现场。3月17日晚,上述一幕就发生在新兴二路延长线。最后,交警部门依法对这名车主处以200元罚款和一次性扣12分的严厉处罚。
据介绍,当晚8时左右,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接到市民报警称,新兴二路延长线一饭店门口停了一辆黑色小车,该车没有悬挂号牌,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进出。此外,在其他车辆驾驶员要求该车车主不要乱停时,这名车主不但不合作,还对他人进行辱骂恐吓。
接警后,长洲大队的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然而,这名车主看到警车到场后,竟然猛地发动车辆,往西环路方向疾驰而去。民警当机立断决定先跟随该车,再寻找时机拦停该车。
终于,民警在西环路下段成功拦停该车。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不仅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而且也没有在前挡风玻璃的醒目位置放置临时号牌。面对民警的询问,这名车主强词夺理地说:“车辆正在办理过户,没有挂牌。”
原来,该车的证件和号牌是齐全的,目前正在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当晚,这名车主与朋友相约一起吃饭,为了贪图方便,其没有悬挂号牌就上路行驶。由于这名车主清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因此在民警到场后才一时慌张,以为逃离现场就能躲避民警处罚。
考虑到这名车主之前的行为,民警在进行批评教育后,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一次性扣12分的严厉处罚,并责令其重新安装号牌后才能继续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故意遮挡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是交警部门着重整治的交通违法之一。对于查处的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做到坚决整治,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