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被执行人罗某视法律如儿戏,置判决于不顾,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反复提起执行异议与上访,通过恶意诉讼来阻挠执行。6月24日,苍梧县法院依法对这名“老赖”实施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
无视判决多年拒绝执行
2008年11月,莫某与第三人倪某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将莫某的厂房租赁给倪某开办汽修厂。几个月后,倪某提议直接购买下莫某的厂房,并签订了转让协议书。然而,早在2008年6月,倪某就与被执行人罗某签订了《财产转让合同》,协议将厂房转让给罗某。2009年11月,倪某向莫某表示不能及时给付转让款,两人遂终止了转让协议,但倪某仍继续租赁莫某的厂房。直至2012年1月,倪某经营不善导致破产,莫某与倪某解除租赁合同,却尴尬地发现厂房已经被罗某占有。多次交涉无果,莫某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罗某归还厂房。
经过法院审理,莫某的诉求得到了支持,法院判决被告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出所占用汽修厂的场地、厂房及宿舍。判决书生效后,被告罗某不但没有履行判决,还想方设法逃避搬迁。罗某还上诉至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见上诉不起作用,罗某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依法受理了罗某的请求,经审理后,驳回了罗某的执行异议。见状,罗某又开始提出执行复议。在复议不成立的情况下,罗某又提出了暂缓执行的请求,当被要求提供担保时,罗某又故作不知,不愿意交纳相应的担保金。眼看执行没办法阻止,罗某又开始到处上访,企图通过政府压力来改变判决。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原告莫某向苍梧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罗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通知罗某限期搬迁,但罗某仍旧置之不理,不断提出抗议,企图拖延时间。
依法处理树立司法权威
6月14日下午,苍梧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来到涉案厂房处。在敲门无人回应的情况下,执行人员联系物业强行开锁,并在厂房各处贴上强制执行公告,给罗某下达了“十天内搬迁”的期限。这次,罗某一如既往地妄图通过执行异议和上访阻挠执行。
然而,罗某的如意算盘落空了。6月24日上午,苍梧县法院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罗某,要求其履行生效的判决,但罗某依然声称“厂房的归属是有争议的”,拒不迁出。当执行法官告知其消极拒执的法律后果时,罗某更扬言“坐牢我也不怕”。对此,苍梧县法院依法对罗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被拘留后的罗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积极联系其家人,讨论如何履行执行义务和缴纳罚款,并恳请原告的谅解。
近年来,恶意拒执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这些“老赖”的行为,苍梧县法院在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强调诉讼秩序,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多渠道树立司法权威,震慑恶意拒执及妨害诉讼的行为,为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筑牢法制保障。
(潘锦波 莫富森 张玮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