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陆宏敏 陈伊沁) 近日,记者从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6月起,市工商局联合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对梧州市城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和巡查。整治和巡查过程中发现,绝大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但个别中介公司未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从今年6月开始,持续至今年11月。行动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诈骗消费者;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等十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此外,市工商局还特别加强对中介合同的审查,减少“霸王条款”情况的发生,维护当事人利益;加强中介广告的检查,查处虚假宣传、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行为。
目前,在梧州市工商局登记的房地产中介有126家。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亮照亮证经营,合同格式和条款规范。有个别中介公司则未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联合检查组已责令这部分经营者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