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李玉莹 通讯员 陆莹) 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梧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梧州市今年将全面开展14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快推进分级诊疗模式的建立。
据了解,城市公立医院是指市级及相关城区的一、二、三级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以及辖区内其他性质的公立医院。
2017年,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包括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公立医院补偿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降低药品和医疗耗材费用,以市为单位在自治区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网上公开交易,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自治区级中标价格等;推进医药分开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在开具电子处方的同时,对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标注药品通用名的纸质处方,让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等。
对医疗价格进行调整方面,将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民族医等服务项目价格,推进收费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探索按病种、床日、服务单元等为计价单位的定价方式,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方案》还要求,城市公立医院将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