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燕郊楼市产权风波引爆舆论。在这场风波中,买卖双方的心理显然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似的苦恼不同的故事也许在不同的城市每天都在发生,在每一轮跌宕起伏的情节背后,每个买房人都有一段“血泪史”,可以预见的是,从买房的那一刻起,很多隐患开始显现。
房未交付就已人去楼空
2015年6月10日,董先生购买了中鹏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启大厦”项目1502号房产,签约时董先生向其支付了首付房款423168元,并约定剩余房款于项目工程建至主体封顶后交付。2016年中下旬,董先生得知售楼处人去楼空。经过法院调解,由于中鹏投资有限公司至今未取得“中启大厦”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董先生与其签订的《中启大厦使用权协议书》无效,董先生也会得到首付款及核算利息的赔偿。
在房地产市场依然乱象丛生的今天,业内人士提醒,在看房时,如果不是熟悉的品牌开发商,不能单方面相信售楼人员的措辞。如有必要,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一下企业经营范围内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这一项。在确认开发商有开发资质之后,要有意识向销售人员申请查看五证,其中最重要的是预售许可证。此外,建议不要有太重的投机心理,要去正规楼盘接待中心看房,尽量绕开不正当中介等非直接销售人员;多方咨询房产类朋友及专家。
房产证延期办理是通病
郑女士曾是某商铺项目销售人员,多年的销售经验让其深谙开发商的销售规则。据郑女士透露,在销售某商铺时,开发商承诺如果购房者同意五年之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在五年之后退房。而购房者绝对不知道的实情是,开发商将这部分未交到购房者手中的产权证书拿去办理了抵押贷款,五年期限的承诺只是开发商用来快速回笼资金的方法。
北京的苗女士最近也遇到了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理的烦心事。苗女士购买了位于通州区新海南里的一处房产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此后,售楼处工作人员一再暗示苗女士需要额外支付4万元。苗女士很是气愤,明明所有手续都已齐全,并上交了办证的费用,为什么还要额外花钱?
记者为此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根据合同约定条款“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本合同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苗女士可以退房并拿到补偿。但由于合同中并没有写明付给利息的时间是从交房之日起还是出卖人违约之日起,目前尚不能明确苗女士可以拿到的赔偿款金额。
非品牌开发商的房如何
小到食品、衣服,大到家电、汽车,人们消费的时候往往更倾向于品牌,因为很大程度上大品牌意味着较好的质量和信誉,买房也是如此。品牌开发商的楼盘品质往往略高一筹。
论起品牌开发商与小开发商住宅的居住感受,张女士是一把辛酸泪。张女士坦言现居住的房子当年是冲着开发商个人的情怀买的,没想到当初的理想主义终究难抵随着居住时间的增长而随时可能爆发的现实尴尬。最让张女士无法忍受的是小区污水管低于市政,每年7月份遇上暴雨时,市政管网内的反压过大,就会造成雨水和污水倒灌,张女士自嘲道她身边的朋友都有和她“抗洪”的经验。
如此说来,非品牌开发商的房就不能买了吗?记者咨询了几位业内专家及多名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业内人士表示,小楼盘确实有一些优惠,买现房还是可以考虑的。每个开发商都是从小往大做的,但一定要五证齐全,建议买地段好的,日后出手会容易,而且有升值潜力。 (据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