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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
全市三千多户市场主体接受“双随机”抽查
2017-10-13 09:36   梧州日报   记者 曾燕 通讯员 李夏宁 陆宏敏

    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燕 通讯员 李夏宁 陆宏敏)近日,市工商局随机选派工商执法人员,对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纳入本次抽查的市场主体均为2016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但不包含已经注销、吊销的市场主体。按照3.6%的比例,全市共有3735户市场主体纳入本次抽查,较去年相比抽查范围更广、涵盖主体更多。

    本次抽查由自治区工商局统一部署、集中抽取检查对象,抽查内容根据自治区工商局下发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信息年报公示情况、商品质量、格式合同、广告违法、商标违法、直销企业违法、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等19项。各市、县(区)工商局按照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期限等要求开展抽查。检查中,对同一抽查对象检查多个检查内容的,工商执法人员将采取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

    此次抽查行动从9月下旬开始,持续至11月底。对于抽查情况,工商执法人员将按照“未发现问题、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形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公示,方便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此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对外公示外还会在相关领域受到惩戒。

    市工商局提醒,被抽查到的市场主体要主动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如在检查过程中,市场主体出现拒绝、阻挠、妨碍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拒绝接受和阻挠妨碍询问调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等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情况,工商部门也将如实公示。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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