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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整治违规遛犬行为
2019-05-20 11:15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曾亮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曾亮)5月14日至18日,梧州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违规遛犬专项治理行动,在市区各路段开展巡查教育及联合执法整治,目前已有13头违规犬只被查扣。

据介绍,从5月14日起,梧州市公安局各城区分局组织城区管理监督局、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干部,深入辖区广场等重点区域,发放规范养犬宣传资料。同时,有关部门还对三城区各街道,以及河东河西防洪堤、市政广场、苍海湖公园、世纪广场等重点区域路段违规遛犬的行为进行整治。截至5月18日,已查扣违规犬只13头,并全部送犬只收容站留检。犬只主人需要办理《犬只登记证》后,才能领回犬只。

市公安部门提醒市民,为规范犬只管理工作,确保群众人身安全和市容环境干净整治,根据《梧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梧州市区划定范围内养犬的市民,必须到住所地派出所办理《犬只登记证》,且普通居民每户养犬数量不得超过1头(营利性业主另有规定),不得养危险烈性犬。

记者了解到,养犬人需携带由动物诊疗机构发放的《犬只免疫证》、两张犬只的侧面2寸照片、一张犬主的1寸正面照片,以及犬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犬主房屋权属的资料,到住所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表,就能申请办理《犬只登记证》了。

需要注意的是,设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公共场所为禁区,不管是否办理《犬只登记证》,到禁区内遛犬的,公安机关一旦查处,一律将犬只送犬只收容站留检。在禁区以外遛犬的,市民要携带《犬只登记证》,给犬只束绳(链)随身牵引,并为犬只配备嘴套、戴粪便袋,以便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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