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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遛区域遛狗 不清理排泄物
城区不文明遛狗行为时有发生
2020-07-31 12:38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记者 冼振宇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冼振宇)出门遛狗没有束犬绳,小狗冲着路人直吠让路人躲闪不及,大型犬只在户外时不戴嘴罩,在城市公园遛狗未及时清理犬只的排泄物……这些不文明现象你是否都遇到过并为此感到心烦?7月28日至30日,围绕不文明养犬行为,记者在市区三个城区部分重点区域展开走访。

7月29日19时许,长洲区西堤路菊湖路口,有市民带着宠物狗散步。 冼振宇 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重点区域禁止遛狗,万秀区为白云山公园、防洪堤西堤路万秀段等区域地段;长洲区为市政广场、玫瑰湖公园、西堤路长洲段等区域地段;龙圩区为世纪广场、苍海湖公园等区域地段。在7月28日、29日晚上6时许至9时,记者沿新兴二路、冬湖路、市政广场周边至西堤路沿途走访发现,在户外遛狗的市民大多已经给爱犬戴上束犬绳,然而在禁止遛狗的重点区域,仍可看到比较多市民在此遛狗。在西堤三路西江汊河桥底,两位市民带着一只黑色宠物狗在草地散步,小狗身上虽然有束犬绳,但主人并非时刻拿在手上。在西堤路喜来居广场对开人行道,两位市民用束犬绳拉着一只棕色的小狗散步。在西堤路菊湖路口,两位女士带着一只白色的小狗散步,尽管小狗有束犬绳,但过往的路人还是对小狗绕道而行。

7月29日20时许,市民在西堤路禁遛区遛狗。杨扬 摄

7月29日19时许,长洲区西堤路西江大桥汊河桥底,市民带宠物狗在草地散步。 冼振宇 摄

此外,在万秀区防洪堤上的人行道,两位阿姨先后牵着束犬绳带宠物狗在散步。白云山公园正门保安明确告知,宠物狗不允许进入公园,但是记者向在公园散步的市民了解到,遛狗的市民通常从四恩寺牌坊进入白云山公园。

7月29日21时05分,市民牵着两只狗在禁遛区河西防洪堤桂江段散步。 陈凡 摄

7月30日11时40分,丽港华府小区内有人遛狗不牵束犬绳。 杨扬 摄

在龙圩区世纪广场和苍海湖公园等禁止遛狗的重点区域,记者没有看到遛狗的现象,苍海湖公园保卫员明确告诉记者,如果市民牵着宠物狗前来,公园是不允许进入的。可是,记者通过向路人和该片区保洁员了解情况,市民遛狗通常从苍海湖公园停车场进入,旱桥周围是遛狗的主要区域,因为这里遗留的狗只排泄物最多,每天早上6时许和晚上9时许是遛狗的高峰期。

7月23日,西环路上段银山华庭小区对出人行道,一男子携犬出户却未采取束犬绳牵领措施,被公安机关罚

款100元。 (市公安局提供)

7月23日,西环路上段加州宾馆对出路段,一女子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措施,被公安机关罚款100元。(市公安局提供)

此外,在一些非重点区域,市民任由宠物狗在小区楼下花园乱走,不牵束犬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7月29日晚,在万秀区工厂一路蓝天港湾小区对开人行道,一只小狗四处乱走,它的周围并没有主人跟着。同一天晚上,在长洲区京梧新苑楼下花园内也有一只无人看管的小狗。7月29日早上,一位阿伯带着一只白色的小狗在潘塘公园荷花池边散步,小狗没有戴束犬绳。

7月29日7时许,市民在潘塘公园遛狗不牵束犬绳。杨扬 摄


集中曝光一批

 ——市公安局重点整治违规遛犬等突出问题

文明养犬是公民素质和社会道德诚信的体现。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也是每个养犬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7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违规遛犬、犬只伤人、犬只扰民等突出问题。

巡查中,发现不少市民养犬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带爱犬外出的时候,存在不束犬链绳、不随身牵引犬只、不戴上嘴罩、不清理它们随地便溺的排泄物、携带它们进入不允许或不适宜遛犬的公共场所和重点管理区等违规遛犬行为。

近日,市公安局集中曝光一批违规遛犬、养犬扰民的养犬人,希望市民养犬能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未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产生的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限期清除并处50元罚款。


编辑: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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