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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轮胎引发质量问题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应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主体资质
2020-09-10 11:42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记者 林丹莉 通讯员 招炎锋 钟鸣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林丹莉 通讯员 招炎锋 钟鸣)9月7日,梧州市龙城、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零配件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00元。

今年8月份,消费者钟先生在一家汽车服务中心更换轮胎。由于该中心主要经营的轮胎里没有钟先生需要的“普利司通”品牌,因此钟先生让商家帮忙采购“普利司通”轮胎,并约定好购买两个轮胎且在该服务中心进行换胎服务。10天后,钟先生所更换的轮胎出现质量问题,他认为轮胎是假货,要求商家按“假一赔三”进行赔偿。商家则不同意该要求,认为商品售出后如有质量问题只能退换或退款。结果双方互不让步。

接到投诉后,9月7日,市龙城、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查了解,执法人员发现,商家在上一手的供货商购入轮胎时,并没有做好索证索票,以及让对方复印好营业执照、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事后供货商不认账,商家也一筹莫展。最后,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双方都作出了让步,以“退一赔一”的方式解决了该起投诉。

因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商家,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主体资质,做到对所有供货商都知根知底,每一批货都有证有票,每一次查询都有迹可循。

编辑: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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