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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各方责任 规范经营秩序
《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2021-04-20 11:41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见习记者 吴蓝天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  吴蓝天) 《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主要内容、执行实施等有关情况,并现场回答记者问。

据通报,我市制定《条例》旨在加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共五章、三十五条,明确了适用范围,以及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自产区农民等适用对象。为保障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符合规定,《条例》明确了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用地规定等;经营管理方面,《条例》规定了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的具体责任,并对临时进场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一般消费者应当遵守的管理措施作出原则性规定;法律责任方面,除了与现行法律法规同步外,《条例》还参照相关部委规章创设对不符合市场建设标准建设的处罚、对擅自暂停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的处罚、对不履行设施管理责任的处罚等法律责任条款,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督促依法作为。

此外,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条例》要求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防疫法规,对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分隔设置存放区、宰杀区、售卖区,并配备专业保洁消杀人员,定期开展市场清洁消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防疫工作。

编辑: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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