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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公积金利息到账了  梧州2021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
2021-07-08 11:03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记者 张超浩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张超浩)近日,不少市民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短信显示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多了一笔利息收入。据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该中心于6月30日顺利完成了年度结息工作,年度利息总额8379.47万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本次结息年度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结息期内,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按照基准利率进行利息结算,所得利息将自动转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此外,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公布了梧州市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通知显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应超过单位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20年梧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836元,因此确定梧州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8959元,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275元,合计不能超过4550元。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能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不能低于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规定,梧州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1元,合计不能低于182元。

通知规定的缴存基数标准从2021年1月开始执行。

编辑: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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