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近日,藤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冒充驾校教练开班并收取“包过费”的诈骗案。 2020年4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俊在网络上冒用某驾校的名义招生,自称驾校教练员,宣称学员只要报名交费便可直接领取驾驶证,无需本人到场参加考试,并伪造相关科目考试成绩单及驾驶证,骗取被害人莫某等人的报名费、考试费等共计人民币57980元。 2020年11月份,被告人龙某、李某林在电线杆上看见李某俊粘贴的代办驾驶证的广告,便通过电话与李某俊联系。李某俊伪造了驾校营业执照、印章,以驾校教练的身份伙同被告人龙某、李某林在藤县藤州镇开设报名点公开招生,由龙某、李某林负责在报名点招收学员和收取费用。两人宣称,只需交费和提交相关资料,无需考试便可直接获得驾驶证,成功骗取了20多人前来交费报名,随后由李某俊伪造相关科目考试成绩单及驾驶证提供给被害人。经统计,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三人共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共计人民币946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俊、龙某、李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李某俊单独或伙同他人诈骗共计152630元,被告人龙某、李某林参与诈骗94650元,均属于数额巨大,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且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案情,藤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李某俊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犯诈骗罪判处龙某、李某林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温云兰苏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