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接到群众报案,其于2020年9月至12月被一名叫张阳火的男子以帮购买梧州市火车站北侧(即洛湛铁路北侧二期回建地)的土地为由实施诈骗。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购买上述地块的被害人尚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我局已在前期的案件侦查工作中将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张阳火、张超华、张锦波、卢秀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全面查明案情,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被害人(特别是参与过经人介绍购买“洛湛铁路北侧二期回建地”项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尽快携带以下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一、报案登记需提供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涉及转让、购买土地的交易、转账的合同、协议、收据、借条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证明资金支付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流水记录(需清晰显示交易对手信息);
* 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截图或流水证明(需包含完整交易信息);
(四)证明被骗过程的证据材料:
* 与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等)的聊天记录截图(需包含完整对话,特别是涉及购买土地、资金要求等内容);
* 其他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如录音、录像、邮件等);
(五)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案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案登记地点:
梧州市公安局长洲派出所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竹湾路8号
联系人:邱警官 联系电话:18677430316、0774-3891224
卢警官 联系电话:19976205277、0774-3891224
四、重要提示:
(一)请尚未报案的被害人务必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报案,可能影响对涉案资金的核查、认定及后续返还工作,相关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请被害人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三)报案时请如实提供证据、陈述事实,配合民警做好笔录。
(四)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护报案人个人信息及隐私。
特此公告
梧州市公安局长洲区分局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