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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商品偏爱“傍名牌”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多了解品牌信息有利于提高辨假能力

http://www.wzljl.cn    2013-11-11 10:20    作者: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黄波    来源:西江都市报

    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黄波) 原本是国产服装,广告宣传上却“傍”上了知名汽车品牌的名称;只是一个廉价的手袋,也“贴”上了国际知名商标。类似的“傍名牌”行为,在我市一些商铺的销售经营中并不鲜见,商家“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对此,市工商部门在近段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共查处“傍名牌”案件24起,案值11.1万元,罚没金额10.98万元。

    狄先生是我市鸳江丽港商业街的商户,从事国内品牌服装的批发零售业务。为提高其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狄先生在其店面挂上了“德国宝马服饰名店”的招牌,同时在其店前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德国宝马服饰新款夏装”等。

    此外,在店铺销售单据上还标示“德国宝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字样,并要求营业员在接待顾客中使用“欢迎来到宝马服饰店”等词语,对其经营的服装产地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这个“宝马”是否与知名汽车品牌“宝马”是同一回事?市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例,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生产者、产地等作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

    其实,类似这样的“傍名牌”行为,不法商家也是花样百出。

    为吸引消费者,一些商家在购进知名品牌的山寨商品后,再按照该品牌商品的价格来销售。经过相关品牌的委托人进行鉴定后,这些“李鬼”产品都露出了原形。市工商部门表示,这样的销售行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工商部门责令商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不法商家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时,习惯在产地、名称等套用、模仿知名品牌标识,向消费者做误导性宣传。该负责人提醒,大型卖场的品牌专柜均取得合法的品牌授权经营资格,市民选购品牌商品,应有意识地到大型正规卖场购买,而多了解知名品牌售价、外观标识等信息,也有利于提高对商品的辨假能力。

编辑:钟笑莹 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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