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罗银妮 通讯员 刘詠湘)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广西正推广全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为职工提供最大化保障和普惠化服务,原来的职工医疗综合保障计划暂停办理,但职工已参保未到期的仍然有效。
据了解,此次互助保障活动具有职工参保互助费低、受益面广、补助额高、手续便捷、服务周到等特点。参保条件为:已参保广西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离退休医保、新农合不可参保)的在职职工;按居民身份证,18岁以上,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方可参保。互助保障活动以一个年度为周期,参保会员应按期一次性缴纳互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周期70元(每人每期只能参保一次),可享受住院医疗补助和身故补助。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互助保障活动从原来的对特别病种补助和十多种重大疾病补助改为综合性住院补助,扩大了受益面。在保障期内,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按照不同额度分别以15%、25%、35%的比例给予补助,职工因意外或疾病身故可获一次性5000元补助;互助保障期限内多次申请住院补助的,补助金合计总额最高为15万元。之前推行的职工医疗综合保障计划暂停办理但仍然有效,已参加综合保障计划的职工可继续参加互助保障活动。
即日起,有意愿参保的职工可填写申请单向单位工会提出参保申请,由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到所在地互助保障机构集中办理参保手续,详情可咨询市互助保障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