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记者 全淦枚
近段时间,我市高温天气不断,给在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而随着酷暑天气的到来,人们对高温津贴的发放也越来越关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每年6月至10月,当室内气温达33℃以上(含33℃),露天气温高于35℃时,用人单位需给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今年我市高温津贴的发放依然遵循自治区《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相关政策,根据该文件要求去开展高温津贴发放工作。
记者调查:
高温天气下劳动者作业受到挑战
据了解,近段时间我市高温天气不断,人们就算是在室内也能感受到炎夏的“热情如火”,不少人感叹道,这些天,连风扇吹出的风也是热的。记者发现虽然酷暑难熬,但我市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依然有序地坚守在岗位上,顶着炎热天气作业。
有受访者示,连续高温,最难受的便是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天长时间地暴晒在太阳底下,增强了人体的承受难度,一不小心就会中暑,给工作带来了挑战。受访者表示,不管高温还是低温,工作还是要继续的,只是希望在高温的天气下,用人单位能够做好高温津贴的发放和防暑降温等工作,能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
劳动关系科:
每年6到10月发放高温津贴
据了解,高温津贴属于特殊工资性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消耗所给予的额外必要补偿。“我市根据自治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去展开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自治区《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当室内气温达33℃以上(含33℃),露天气温高于35℃时,用人单位需给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计发时间是每年的6月到10月,津贴标准在每人每月100元到200元之间,不得低于100元。
据该负责人介绍,高温津贴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各级工会组织则依法对此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获得高温津贴是在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今年我市的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已开始,相关的文件已下达,但目前还没有开始统计发放情况。”该负责人说,为落实高温津贴工作,我市相关部门会根据文件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力。该负责人也表示,高温津贴以发放资金为准,而且高温津贴不是福利,与防暑降温等的概念和福利性质不同,用人单位在支付了高温津贴后,还需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积极采取其他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密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错开高温时段作业,以确保劳动者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