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陈雨燕 杨淑华)有市民多次向本报反映,其所居住的大学路22号居民楼开设了娱乐场所,晚上常常传出歌声,居民难以入睡,日常生活受到影响。近期,记者就上述情况进行了多方走访。
深夜歌声让居民难以入睡
市民黎小姐通过报料热线向本报反映,她所居住的大学路22号居民楼开设了娱乐场所,常常有歌声传出,自己和邻居难以入睡。“经常是中文歌和英文歌轮着来唱,还有乐队伴唱。”黎小姐对此感到十分苦恼,“每当夜深人静时,楼下传来的音乐声令我们头痛不已。”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居民楼里开设了娱乐场所,有一天晚上我家孩子和邻居被打扰得睡不着觉,大家出门了解情况才发现,声音是从楼下一家娱乐场所传来的。实在被吵得没有办法,我们就报警了。”黎小姐说。
记者三次到该娱乐场所及附近居民楼进行走访。9月9日晚,记者第一次到实地走访。该娱乐场所开设在大学路22号居民楼三楼。深夜12点,记者在上述居民楼四楼,能清晰听到楼下传来的音乐声。记者走到该居民楼五楼,仍隐约听到音乐声。当记者走到七楼时,才完全听不到该娱乐场所传出的音乐声。
随后,记者来到了该娱乐场所,只见该娱乐场所的门口处标明是“餐吧”,营业时间是上午10时至凌晨2时30分。当时该酒吧正在放音乐,音乐声较大,记者向工作人员表明身份都要提高声量。娱乐场所一位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没有居民前来反映噪音扰民问题,“我们在天花板安装了隔音棉,并且在装修时也安装了隔音设施,不知道还会对楼上居民造成影响。”对于居民反映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会与楼上居民及时沟通,尽量减轻影响。
9月中旬,大学路22号居民再次向本报记者反映,上述娱乐场所的噪音问题并没有改善,“夜半歌声”仍然存在。住在大学路22号居民楼四楼的李婆婆说:“这栋居民楼比较旧,有不少老人居住在此,如今在居民楼里开设娱乐场所,经常有音乐声传来,我们都睡不好,希望娱乐场所相关人员能设置隔音设施。”获悉情况后,记者再次来到该娱乐场所了解情况。在距离该娱乐场所10米远的巷道内,记者能听到音乐声传来。当时,该娱乐场所陈姓负责人也在场。她表示,要完全隔绝噪音存在困难。由于店铺业主已经出国,要与业主沟通才知道能否加装隔音设施,所以需要时间进行处理。
责令业主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记者从梧州市环保局获悉,该娱乐场所位于大学路22号商住楼三楼,注册名称为“梧州市万秀区淼淼饮食店”,于2016年9月8日开始营业,从事酒水、饮料以及小食类经营。9月下旬,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娱乐场所设置有吧台一个,音箱六个,经营者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业主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在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经营。业主表示接受整改。
究竟居民楼内能否开设娱乐场所?就上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业务科工作人员何晓灵。何晓灵表示,在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住宅区内进行经营活动是允许的。经营者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自己的经营行为不会影响附近居民,便可为其颁发营业执照。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则由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于某些经营场所在居民楼内经营比较隐蔽,工作人员在巡查时不易发觉,若发现居民楼内存在无营业执照经营者,市民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据市环保局一位吴姓工作人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四条:文娱、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条例》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从室内或者公共区域发出严重干扰他人噪声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有效治理需多部门联合
虽然《条例》规定从室内传出的噪音由公安部门处罚,公安部门接到市民举报后也立即响应,但仍难以有效治理生活噪音。大学派出所教导员杨辉表示,首先,民警并无相关噪音分贝测试仪,因此很难断定被举报对象制造的噪音是否超出标准,其次对于居民楼内的娱乐场所,他们无权取缔,只能在接到报警后到现场对大声喧哗者进行劝阻。为了有效治理生活噪音,杨辉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工商、消防、环保等多部门联合管理。
10月1日,记者再度走访该娱乐场所,一位名为“巴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已在原有基础上加装了一层隔音棉,同时在仓库处安装了隔音门。上述居民楼的居民受访时也称,“情况得到了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