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读于富民某幼儿园的小女孩晶晶(化名)的妈妈,在梧州零距离网“零距离问政”发帖,反映女儿在幼儿园屡次被咬伤,而园方竟然置之不理,她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明真相,还她一个公道。本网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走访。
晶晶家长在零距离问政平台发的帖子
事件:孩子幼儿园被咬,家长索赔
据晶晶家长说,孩子于9月14日“中秋节家长开放日活动”在园上课期间被咬伤,婆婆去接时,晶晶对婆婆说被男同学咬。当时幼儿园老师回应家长称,由于晶晶被咬时没哭,因此并不知道此事。随后,晶晶家长要求咬人的男孩家长对此事道歉并负责。后由于现场发现的伤口并不深,双方家长决定和解。但当晚婆婆为晶晶洗澡时发现其左手手臂处另有一处更深的牙痕,呈现出脓状态。

9月14日发现晶晶左手手臂较深的咬痕。家长提供

9月14日发现晶晶手臂上较小的咬痕。晶晶家长提供
以上两图为:晶晶身上疑似以前被咬过的伤痕。家长提供
据晶晶家长讲述,他们发现以上伤痕后马上致电园方,质问事件的经过。园方则表示中秋节后再给予回复。节后,晶晶妈妈称,园方给出的答复是:当天幼儿园正在开展“中秋节家长开放日活动”,事件发生时,涉及本事件的双方(包括两名幼儿及双方家长)都在事发现场,由于班级孩子多,老师无法时刻照料到每位孩子,发生咬人事件时,老师是不知情的。晶晶妈妈认为老师没有尽到看管的责任,并且质疑咬人事件发生时,如果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是不太可能让事件发生的。
9月18日,晶晶妈妈要求园方赔偿1700元(双倍学费),并要求另一方家长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9月30日,在警方协调下,双方家长前往富民派出所签署《治安调解协议书》,但由于园方的无故缺席等种种原因,导致调解无法达成。
对于园方的处理手法,晶晶妈妈认为老师没有尽看管责任,并把责任推向咬人男孩,属于推卸责任的行为,态度令人十分不满。
在此期间,因晶晶对幼儿园以及老师产生恐惧心理,家长已于9月21日向园方提出退学,24日完成退学手续。
另一方家长:愿意赔偿 配合司法程序
“孩子是9月初正式去幼儿园读书的,还在熟悉过渡的阶段,中旬就发生了这件事,当天下午我们家长在现场,但没有看到儿子咬人,具体事件是怎么发生的,家长也不太清楚。但是,因为是儿子咬的人,我会负责。会配合晶晶家长,如果要走司法程序也愿意配合,看看怎么赔偿。”另一方家长这样对记者说。
教育局:出示就医记录可申请保险理赔
针对上述网友的问政,市教育局网络发言人答复称:园方向被咬幼儿家长做了解释工作,园方为每一位在园就读幼儿购买了校园保险,需要被咬幼儿家长提供其就医记录、医治费用发票等保险理赔工作所需的资料,由于被咬幼儿家长至今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导致相应的理赔工作暂时停滞。
相关部门在问政贴里的回复。
而晶晶妈妈则告诉记者,希望园方将事件经过形成文字,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届时则会出具相关就医记录、医治费用发票,用以申讨保险理赔、后期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10月21日11时,记者前往该幼儿园了解事发经过。一名老师表示自己并不了解情况,称园长已出差,时长为半个月,并且在出差期间不方便接受电话采访。截至发稿时,暂未收到来自幼儿园方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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