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你好,我是被执行人钟某,我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支付宝功能被限制使用,贷不了款,请问可以把我从‘黑名单’上解除吗?”近日,一名规避执行多年的被执行人因支付宝功能被限制使用,主动联系长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交付全部执行款。
据悉,钟某因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08年5月的一个晚上,钟某指使莫某用硫酸泼向熊某娜,莫某在实施伤害行为后逃跑跌倒受伤。 2010年7月5日,莫某和钟某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由钟某及其大姐钟某晴共同赔偿莫某医药费25000元。协议生效后,钟某和钟某晴均没有向莫某支付款项,莫某多次催偿未果,将钟某和钟某晴诉至长洲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莫某逃跑跌伤的损失是其实施违法行为造成的结果,被告人钟某和钟某晴对莫某的损伤结果均无过错,派出所在此基础上促使达成的协议没有合法依据,协议无效。但莫某受伤是因实施钟某指使的行为后造成的,遂判决钟某补偿莫某人民币5000元。判决生效后,钟某迟迟不履行判决生效义务,莫某的代理人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期间,长洲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向钟某耐心解释还款的相关流程及利害关系,但他并不放在心上。后来,钟某干脆不再接听电话,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同时,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钟某的房产、土地、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清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法院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将钟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不久后,钟某感受到了“黑名单”给他带来的强力惩戒效果,一改之前傲慢无礼的态度,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 (岑秋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