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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应对 高效处置
我市印发新修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9-08-15 09:15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记者 曾韵 通讯员 郑钰榆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郑钰榆)近日,我市印发新修订的《梧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相关工作。

据介绍,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等情形属于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将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提出相应响应建议。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和调查处置、医疗防疫、后勤保障、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专家咨询等工作组,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指导相关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此外,《预案》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机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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