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讯 1月8日,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该镇长地村有两间店铺涉嫌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向店铺经营者进一步核查,他们均无法提供合法销售证明。由于此处位于《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禁燃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民警将店铺经营者唐某某、丁某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唐某某、丁某某对其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为今年梧州市首例。 (霍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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