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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你了解多少?
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2020-10-20 09:54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黄锐娟 彭宇昕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 近段时间,不少市民看到一些身穿红马甲、佩戴普查员工作证件的普查员穿行于大街小巷,进行入户登记。据了解,梧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已于10月11日正式开展,全市1.7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正陆续上门对市民进行摸底登记。对于人口普查涉及的有关问题,市民十分关心,近日,梧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就此专门作出解答。

问:为什么要进行人口普查?

答:人口普查申报的内容将直接影响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也影响到公民所在地区的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镇住房供给、城乡道路建设等,与生活息息相关。

问:普查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普查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二是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进行自主填报。(需要普查员上门进行登记摸底信息后生成二维码提供给普查对象扫码方可填报)。

问:市民应该如何配合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答: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使登记过程更加顺利,登记内容更加准确,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住户可以事先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市民可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问:普查对象有哪些?

答:普查对象包括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问:普查内容有哪些?

答: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关于普查对象多地居住问题。普查对象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所、并且平时都居住的(例如上班时住在一处,周末住在另一处),如果户口登记在其中一处住所,则将该处作为现住地,登记为“人户一致”,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

如果户口没有登记在这些住所,将居住时间较长的住所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作为“人在户不在”,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如果无法判断在哪处居住时间更长,将10月31日晚居住的住所作为现住地进行登记。所有住房项目如住房建筑面积、间数等按登记的这处住所情况填写。

关于高中及以下住校学生登记问题。幼儿园全托孩子,小学、初中的住校学生,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登记,一律视为其校外经常居住住所(一般是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所)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其户籍地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

关于住院病人登记问题。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病人,视为医院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登记地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其信息。

关于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登记问题。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所在看守所、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普查登记,填写指定的电子普查表,并移交给所在地的县级普查办公室。县级普查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在本县级公安机关所在的普查区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导入到普查数据处理平台。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相应信息。

关于看守所羁押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人员登记问题。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的人员,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关于因疫情原因推迟外出人口登记问题。因疫情原因推迟外出,且普查标准时点仍在家居住的,视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关于全户外出户住房情况问题。全户外出户在户籍地登记其户籍地的住房情况,在现住地登记其现住地的住房情况。户籍地房屋拆迁的,户籍地登记的住所类型选择“无住房”。

关于出租房屋住房情况问题。出租房屋中房东户口未迁的,将房东和承租人作为两户登记。房东只填写未出租部分的住房面积和间数,如果房屋全部出租,则住所类型选择“无住房”;承租人填写实际承租的住房面积和间数。

(黄锐娟 彭宇昕)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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