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们茶余饭后都在各种群里讨论关于“养老保险待遇重算”的“内部消息”“小道消息”,真相到底如何呢?官方回应来了! 梧州市社保中心严正声明,官方没有发布下列信息: 
“有中断过养老社保缴费,2019年前退休,带上待遇核定表(办理退休出具)到社保三楼18号窗口办理待遇重算,工资由2020年1月起补发。如遗失待遇核定表,等待社保去核查补发。咨询电话:社保待遇核定科6029117。” “听说退休工资低于1800的可以提高到1800以上。” “一定要自己去社保办,去办的就可以重算,不去办的就不帮重算的。” “需要补缴才能重算养老金,养老金会变多!” …… 以上消息其实讨论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6号)中 “对2019年12月31日前,因中断缴费导致部分职工工作年限(连续工龄)未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或按扣减中断缴费年份后推算出的全区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起给予重新计算,并按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加上历年已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之和发放,此前已发生的待遇不结算、不补发。”的内容。 文件内容太长不想看?那就看看下面的要点笔记吧! 1.实际缴费中断重算业务不需要个人来办理 对符合条件重新计算的人员,我市经办机构将逐年调取档案统一通过系统计算,不需要退休人员来办理,请大家静候。按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起补发差额。养老金有增加的会直接发放入养老金的领取账户,并会收到官方已完成养老金重算的短信通知。 不存在“一定要自己去社保办,去办的就可以重算,不去办的就不帮重算”情形。 2.不是所有退休人员符合重新计算 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实际缴费年限有中断的人员可重算养老金。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中断可以看看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中“中断账户前实际缴费年限”及“中断账户缴费年限”是否有中断的年限。2020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即使实际缴费年限有中断,退休时已按桂人社规[2019]26号文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不需要重新计算。 
3.重算后养老金不一定会有增加 因为每个人的实际缴费情况不同,重算后的结果也不一样,不是所有人都会有增加金额,需要重算后才知道具体情况。 不存在“养老金低于1800的可以补到1800以上”情形。 例如: 陈女士,2019年3月退休,缴费至2011年12月,重算前月养老金为1209元。因中断实际缴费7年3个月,按原政策使用2010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计算结果为733元,不足最低养老金并补足后,首月养老金按1120元发放;按新政策执行2018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首月养老金为849元,仍不足最低养老金1120元,则重算后基本养老金没有变化。 黄女士,2019年4月退休,缴费至2017年12月,重算前月养老金为1459元。因中断实际缴费1年4个月,按原政策使用2016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计算结果为1354.9元;按新政策执行2018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首月养老金为1379.1元,加上原历年调整增加养老金104.1元,则重算后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起按1483.2元发放,重算后月增加养老金24.2元。 麦先生,2019年4月退休,缴费至2018年4月,重算前月养老金为3426.6元。因中断缴费1年,按原政策使用2017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计算结果为3272.9元;按新政策执行2018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首月养老金为3518.7元,加上原历年调整增加养老金153.7元,则重算后,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起按3672.4元发放,重算后月增加养老金245.8元。 4.重算业务不需补缴养老保险费 重算业务不需要缴费,市民请警惕网络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