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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内查出蛇类泡酒
多部门联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
2021-03-25 11:26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记者 蒙敏莹 何思思 通讯员 陈君怡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   (记者 蒙敏莹 何思思 通讯员 陈君怡)今年的3月20日至26日是广西第40个爱鸟宣传活动周。为有效打击非法驯养、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行为,3月23日,市林业局联合市森林公安局等单位部门,共同开展2021年梧州市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

当天上午,由各部门组成的行动小组兵分三路,分别来到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检查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等场所是否存在相关非法行为。其中,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保护等级有所调整的鸟类,是检查的重点之一。

据了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今年2月1日公布实施,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涉及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其中,梧州有分布的黄胸鹀(俗称禾花雀)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画眉、海南画眉、台湾画眉、银耳相思鸟、红嘴相思鸟、鹩哥等动物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在潘塘公园,执法人员来到了市民遛鸟的聚集地,向市民发放了告知书,劝导大家自愿将驯养的野生鸟类放归自然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而在龙圩区西南大道,执法人员在对一家餐馆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一瓶蛇类泡酒。对此,执法人员立即向餐馆负责人下发扣留决定书,并对该瓶蛇类泡酒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予以暂扣。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当中。

据市林业局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开展相关执法检查行动11次,对250多处经营场所、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检查,收缴野生动物70多只(条)、制品24件,拆除非法捕鸟网10多张。同时,森林公安拘捕犯罪嫌疑人5人。


编辑:陈虹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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