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请问是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古龙派出所民警,出逃外地的被执行人覃某光现在在古龙镇出现,请派干警前往一同对其实施拘留。”“收到,我们立即前往。”8月22日,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与古龙派出所的民警一起迅速行动,将被执行人覃某光带回法院。 据了解,2013年12月的一天,被执行人覃某光驾驶无号牌装载车在藤县古龙镇旺龙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碰撞到从此处经过的被害人白某,造成白某颅脑严重损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白某系因外伤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白某的损伤是交通事故所致。经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覃某光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覃某光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同时在民事诉讼中被判决赔偿白某家属各项损失51万多元。但覃某光出狱后,并未主动履行民事赔偿。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覃某光依然没有履行赔偿的意愿,且不知所踪。藤县人民法院随即将相关案件报给藤县公安局,请求协助调查被执行人覃某光的去向。经过藤县公安局多方调查,今年8月22日下午,民警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覃某光。 在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因覃某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执行法官当场宣读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决定,并在经过核酸检测后将覃某光移送至看守所。 (韦建忠 覃杰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