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图片 本地 时事 原创 直播 专题 爱心 零距离问政 我们相亲吧 电子报刊 西江月 网站建设 广告价目 公告
您的位置:梧州零距离网>> 聚焦梧州 >>正文
     
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自10月25日起执行新的缴费基数
2021-11-08 16:44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黄婕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黄婕)近日,市医保中心公布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根据有关规定,2021年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月平均缴费基数为5819元)计算,其中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491.4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7457元。2021年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2021年10月25日起执行。

据介绍,用人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以60%(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491.4元)作为缴费基数;高于300%的,以300%(月平均缴费基数为17457元)作为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491.4元)作为缴费基数。

另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退休人员补缴职工医保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1年11月1日起办理“在职”转“退休”医疗保险变更手续时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需要补缴的,以梧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643元(月平均缴费基数为5803.58元)为缴费基数执行。

据了解,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医疗保险变更手续。已缴满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从次月起可停止缴费并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缴满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清不足年限的职工医保费,方可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编辑:徐慧

梧州零距离客户端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
 
梧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8001990号 梧公网安备:450400000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420100001
梧州零距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梧州零距离网”的所有作品,任何媒体转载须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梧州零距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