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陈勇佳)珠江流域进入禁渔期后,违法捕鱼行为时有发生。近日,市渔政管理部门与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石鼓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抓获非法电鱼人员四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他们刑事拘留。
5月1日15时许,执法人员接到市民电话举报称,桂江大利口码头附近水域有一艘船正在违规电鱼。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立即组织人员,联同辖区公安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当地抓获三名正在进行电鱼作业的违法人员。
执法人员还接到群众反映,经常在夜间发现有一艘小型机船在长洲大坝底至泗洲尾江段进行电鱼作业。渔政执法人员通过调查摸底,很快锁定长洲区长洲镇泗洲渔业组的彭某,并了解到彭某为躲避执法人员,雇请人员在渔政执法快艇和执法车辆停放的地方观察渔政部门的行动,有时还自行驾驶助力车沿岸跟踪渔政执法快艇及执法车辆的执法巡查。5月4日21时许,当彭某像往常一样,开着小型机船往泗洲尾水域进行电鱼作业。执法人员采取联合行动,在案发水域开展突击检查,于当晚22时30分,在龙圩区龙圩镇高冲街对开河边将彭某抓获,并在其船上搜出电鱼机、蓄电池各一台,捞鱼用的捞缴1把,渔获物26公斤。
据统计,今年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以来,市渔政管理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已经查获涉嫌非法电鱼案件24起,暂扣涉案船舶13艘,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4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