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没想到我躲了那么久,今天出来办点事,不到二十分钟就被你们逮着了。”原本以为自己能把债务“躲”过去的被执行人李某,在得知自己将要被拘留十五天时,悔恨不已地说道。日前,鉴于被执行人李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及故意转移财产等严重情节,长洲区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十五天。
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长洲区法院判决李某支付欠款一千万余元。李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梧州市中级法院,后经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李某非但没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还玩起了“躲猫猫”,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洲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照相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相当有限,只发现李某有租金收入,但全部转入他人账户。由于始终找不到李某本人,法院只能做好部署,伺机而动。
7月21日上午,长洲区法院收到举报人的线报,称其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正在岑溪市的某办公楼里办事,请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收到线报后,长洲区法院主办法官迅速召集执行干警,驱车赶往现场布控。在蹲点了约半小时后,一行人终于看到被执行人李某开着小车从停车场里出来。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警车开至李某的车前,杀了李某一个措手不及。李某似乎被眼前的一幕给震慑住了,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做出什么反应。
“你是李某吗?”
“是的,我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是长洲区法院执行局的,你与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你记得吧?”
“这事我记得。”
“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还涉嫌转移财产,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到法院说明一下情况吧。”
一路上,李某急得像只热锅上的蚂蚁,掏出手机猛打电话,除了打给亲戚朋友外,还咨询了律师,但最终还是没能凑出足够的资金去偿还欠款。
李某被带至法院后,对于其将租金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证据直认不讳。鉴于被执行人李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及故意转移财产等严重情节,长洲区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十五天。
(卢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