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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时跌伤手臂,谁负责?
经调解,由餐厅承担医疗费并作误工补偿
2019-10-14 10:45    梧州零距离-西江都市报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廖霖

梧州零距离-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廖霖)“谢谢,谢谢。”9月30日,消费者蒋女士握着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手,不停致谢,一起历时近一个月的消费投诉也由此得到顺利解决。

9月1日,蒋女士到旺城商业广场某自助餐厅消费时,因餐厅与洗手间连接部位的地板存在高低落差,且落差标识色差不明显而不慎跌倒,摔伤手臂。随后,蒋女士到医院检查,医生嘱咐其最好休养三天再工作。

蒋女士认为,自己是因为餐厅相关警示标志不明显而受伤,餐厅应赔偿其医药费,以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然而,就赔偿问题,蒋女士未能与餐厅达成一致。因此,9月2日,蒋女士到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希望该所协助调解。

接到投诉后,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于9月6日来到涉事餐厅实地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看到,餐厅与卫生间连接的通道因为存在落差,店主在此设了一小斜坡,而斜坡地砖的颜色与餐厅地砖的颜色一致。

对于事件的处理,该餐厅的负责人表示,事发当天,餐厅已为蒋女士支付了医疗费。但对于蒋女士提出的要餐厅赔偿其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他们表示不解,并怀疑蒋女士可能是“职业碰瓷人员”。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餐厅负责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从“情、理、法”三方面指出消费者提出赔偿的正当性。最后,餐厅负责人答应参加调解。

经过三轮调解后,涉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餐厅承担蒋女士的医疗费257.2元,另向蒋女士支付600元作为误工补偿。

编辑: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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