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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纪律之“弦” 宋 鹏 2025年06月23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遵规守纪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为政之要,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拧纪律之“弦”,长敲纪律之“钟”。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回顾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可以发现,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始终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实践证明,纪律不仅是约束和尺度,更是责任和使命,是政党长盛不衰的生命线。各级党组织必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新修订的《规定》内容清晰、分量很重。现实中,个别党组织之所以会在执行纪律方面出现偏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工作程序了解不够,不知道哪些“必须为”、哪些“不能为”。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认真研读,尤其要围绕《规定》修订背景,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新旧内容进行对比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要做好专题研学,坚持把学习《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要联系实际学,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明晰底线禁区,使纪律之“弦”在每个人头脑中紧绷。

拧紧纪律之“弦”,还需要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执行。要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党组、纪委监委派出的纪检监察工委、派驻机构等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优化考核评价办法,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得力、不担当、不作为,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同时强化制度刚性,对挑战纪律的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