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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5年06月2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和要求,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深入开展梧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现向社会发布监督举报方式。

一、接受监督举报范围

(一)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面。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白条入账、虚假列支,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借资金,未经民主程序或审批程序擅自出售、发包资产,低价转让、暗箱操作处置集体资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二)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签订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资源、资产合同,利益输送合同;长期不兑现合同价款、不按合同价款足额入账等问题;资产资源不按规定进场交易,不履行招投标程序、不签订合同或签署不完全合同,采取“化整为零”,故意逃避公开招投标等。

(三)集体债务方面。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新增集体债务行为。

(四)项目工程管理方面。未批先建、规避招标、违规发包,虚报工程量、违规支付、套取资金等问题。

二、监督举报受理方式

(一)受理电话:0774-3856886(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二)受理邮箱:wz3856886@163.com。

(三)来信邮寄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30号;收件人:梧州市经管站;邮编:543002。信函注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举报。

(四)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主动监督,请举报人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属于上述监督范围的事项,请依法依规通过其他渠道予以反映。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