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青年男子李某本已结婚,却故意向网聊女友莫某隐瞒婚史,并通过花言巧语换取其信任,借款5500元购买名牌手机却迟迟没有兑现还款的承诺。识破骗局的莫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返还余下的5000元借款。最终,万秀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莫某借款本金5000元。
2015年初,三十出头的莫某与有妇之夫的李某通过社交平台相识,已婚的李某故意向莫某隐瞒婚史。随后,两人经常见面吃饭,不久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6月12日,李某携莫某在一家用电器商场逛街时,看中了一款价值5500元的手机,自称手头紧,想借用莫某的钱购买手机并承诺分期偿还。此时,陷入热恋的莫某为了自己心爱之人,便爽快地答应了要求。随后,莫某通过刷卡的方式帮李某支付了5500元的购机款,李某于当日也出具了向莫某借款5500元的借条。
有了借条,莫某消除了戒备心理。令莫某失望的是,自己舍得为心爱的人花钱买名牌手机,李某却没有信守承诺,在仅还款500元后便迟迟不履行偿还义务。莫某多次向李某催讨借款,李某恶言相向,态度愈加恶劣,最后连电话也不接。待通过多方打听,得知李某已婚的消息后,遭受情感创伤和金钱损失的莫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公堂,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返还借款本金5000元。
李某在答辩状中称,与莫某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因李某拒绝与莫某确定恋爱关系,莫某凭空捏造要求李某返还借款的事实,目的是为了伺机报复,也否认了自己出具5500元借条。
庭审中,李某拒不到庭参加应诉。莫某向法庭出示了借条和信用卡交易明细表等证据,法庭通过审查证实了李某向莫某借款5500元的事实。法院认为,李某向莫某出具了借款5500元的借条,自借条出具之日就表明借款人已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借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已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现李某逾期未偿还借款, 未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还款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李某应偿还余下的5000元借款。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莫某返还借款本金5000元。
(范天全 张明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