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入冬以来,根据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的变化,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甲流防控力度。其中,市劳动保障部门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做好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防控甲型H1N1流感期间的医疗保险工作。
首先,积极扩大社会医疗保险在学校的覆盖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市实施以来,已逐步将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纳入参保范围。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流行期间,市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在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证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医疗保障。
其次,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支付患病学生的医疗费用。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要求,即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中小学生,因患甲型H1N1流感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及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简化参保及费用报销程序。
再次,临时扩大药品费用支付范围。近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患甲型H1N1流感的参保人员,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连花清瘟胶囊等三种药品费用,可临时性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个人自付比例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执行。据市医保所医疗审核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文件下发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迅速、及时将三种药品列入医疗保险系统数据库。患甲流的参保人员使用这三种药品的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刷卡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