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素雅 实习生 罗丽思)“11月18日早上有流星,本来想一面看流星一面放孔明灯,但是逛了好久都没找到可以买孔明灯的店铺。”市民罗小姐逛遍了梧州的几个原有的孔明灯批发店,都没有找到踪影。
据了解, 11月9日梧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发布的通告中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现有的孔明灯,由所有者自行销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记者在18日和22日分别走访了文华中心,鸳江丽港以及一些中学附近的商铺,发现大部分商铺内都已不见了孔明灯的踪影。但关于禁止销售孔明灯的规定,多家店主表示并不知情。记者询问了其中几间店铺的老板,对方仅表示由于最近天气寒冷大风,人们也减少了户外活动,购买孔明灯的人大量减少。文华二楼一家商铺的店主说:“最近没什么节日,都没有人买孔明灯了,之前国庆还有‘光棍节’时,一天能卖十几个。”而点击“梧州易手网”等梧州本地此前的孔明灯批发网址,货主也表示不会再出售。
据了解,通告中所指的孔明灯是指以固体酒精或其他可燃物为燃料,制作材料为易燃物,利用冷热气流对流形成动力使其上升的物品。由于孔明灯没有控制装置,燃放升空后对飞机起降、高层建筑、高压电线、油库、山林等都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通告还表示,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将由质量监督、工商等部门根据职责依法查处;对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及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市民发现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或马上拨打市工商局12315,市质监局3885183,市公安局110,市森林防火办12119等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