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虎毒尚不食子,但由于发生争执,父亲一怒之下将儿子打死。11月24日,藤县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判决,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才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9年6月29日晚,被害人李某金酒后与其弟李某文发生争执。李某金的父亲李某才知道后,即用言语教训李某金。李某金听得厌烦,便与父亲发生争执,还从其房间内拿出一根1米多的铁管朝李某才的头部打去,李某才的头部被得流血。盛怒之下,李某才随手拿起身边的板凳还击。头部被击中后,李某金倒在地上。可此时李某才仍不罢手,继续用板凳脚殴打李某金,最后还用铁管殴打李某金的头部,直至家人阻拦后方才停手。经鉴定,李某金是因严重颅脑损伤失血休克而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才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另外在被害人李某金已倒在地上无法进行打斗的情况下,被告人李某才仍使用作案工具不断打击被害人致其死亡,其伤害被害人身体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但鉴于本案的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有过错,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及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被告人李有才可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