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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适婚青年没房不结婚 有房是择偶首要条件

http://www.wzljl.cn    2009-12-01 08:20    作者:郭娟    来源:重庆晚报

 

提 醒

房子与婚姻纠纷

没房结婚难,有房也可能给婚姻带来危机。昨日,重庆市劲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宁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跟房产有关的婚姻纠纷一直较多,主要表现在几种情况。其一,结婚前两人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两人共同支付按揭款。离婚时,房产分割上易起争执。其二,婚前购买房产,在署名权的问题上易起争执。其三,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只署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其四,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单位补贴的住房公积金,也易起争执。

怎么避免婚姻中因房产而起的纠纷?李律师介绍,首先,如果婚前的房产,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支付首付一方所有,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金额的一半提出要求。其二,在结婚前如对房产有顾虑,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避免纠纷。其三,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房屋登记写谁的名字不改变共同财产的性质。最后在公积金问题上,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由所在单位代扣代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编辑:韦世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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