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苍梧县城辖区校园师生接送车的安全,苍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按照上级部署在县城龙圩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校车整治行动,掀起了新一轮整治校车的热潮。
2009年11月26日上午11时50分,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董志坚和民警冯伟胜和协管员在龙城路红绿灯处路查时,查获了一辆中型面包车,号牌为桂D-11382,核载19人。该车没有校车标识里面却搭载着龙小学生,塞满足足40人,其中只有3名成人,其余37人全部是龙小的学生。
民警经询问随车成人得知,该中巴车是苍梧县某某金属公司的单位用车,现作为日常接送学生专车,但没有办理校车的相关申请手续,车外没有“校车”标识,且严重超员超载,超载的全是小学生,这种所谓“专车”一旦发生起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根据现场实际,民警立即对司机进行了法制和安全教育,司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随后,董中队长立即组织警力将龙小学生送回家,确保龙小学生安全。
目前,交警城区中队已依法将该车暂时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