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食品是市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众多大型超市吸引人气的噱头。类似“买一送一”、“第一件全价,第二件半价,第三件免费”“买大包送小包”等吸引眼球的标识,令市民目不暇接。记者近日从超市捆绑商品销售中注意到:多数市民表示超市捆绑商品价格便宜且可以附送到额外产品,一举两得。但购买时会注意生产日期的消费者却很少。
记者走访:“捆绑”销售非常普遍
“完达山豆奶限时减价送精美毛巾”、“康师傅方便面附送火腿肠”、“威路士3L消毒液送500ml卫新洗衣液”……在梧州市内的大型超市内打出这样噱头的广告标牌比比皆是,很多消费者在超市看到这样的牌子时,都表示很愿意趁便宜多买些回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工作繁忙,生活时间的不规律,很多市民均会选择双休或日常饭后去超市采购。家住阜民路的张琪苦恼地表示:她和老公都是上班族,平时没有太多时间逛超市。当看到奶制品、冷冻速食这些必需品打着捆绑销售的标牌,都会买回去一些“哪怕存着也没关系”。当被问及是否注意过“打包”食品的保质期时,张琪表示:“现在同类商品竞争激烈,对于临界过期的食品采用低价促销方式,本无可厚非。可商家不会做赔本生意,捆绑销售一旦成为甩卖快过期商品的手段,最终不少只看价格不看保质期的消费者,只能懊悔连连。”
近日,记者在梧州市内各大超市调查发现,在打着“捆绑”销售促销产品中,多数消费者都表示会把这些食品直接放进购物车,很少会注意保质期。待到回家整理时发现买到快过期的食品后,难免后悔。“超市都会捆绑售卖奶制品,特别是晚上,往往都是大力度捆绑宣传,十来块钱能买上一大包也蛮实惠,但买回去一看,打包送的小包装还有两天就过期了,这种情况商场至少应标注适当说明。”在新兴二路某大型超市卖场,刚交完钱的李女士对记者诉说上当经历。
业内人士:打包销售是“潜规则”
“快过期的食品虽然没有变质腐坏,可愿意购买的人毕竟是少数。所以很多超市都是利用这样捆绑的售卖方式来处理的。”在某大型超市工作的李小姐偷偷表示。当新品上市旧货囤积时,一般来说超市都会让其和新品“打包”,一方面能避免货品过期卖不出;另一方面,又能为超市带来人气。“打包时,绑胶的捆绑方法也是大有学问的”,记者走访多家超市看到,厂家销售人员大都会将印有优良生产日期的包装捆在正面,让消费者一目了然,随带附送的临界过期日期则被压到下层。如果无法覆盖日期,销售人员便会用胶带遮盖生产日期,以求蒙混过关。
消协:呼吁商家给予消费者知情权
“销售快过期的食品而不告知,这种不作为的方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有充分了解商品价格、品质和保质期的权利。如今众多超市为加紧销售快过期食品,在采取低价促销的同时,还故意隐瞒保质期,已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利。
该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特别是捆绑食品时,一定要查看生产和保质期。如不方便察看,要及时询问销售人员。同时消费者购买物品后,应在一定期限内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以便为意外的争议保留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