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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道路上设置石墩惹争议
http://www.wzljl.cn    2009-12-13 22:04    作者:记者 吴丽娟    来源:西江都市报

    西江都市报讯   京梧菜市后面的马路边在一个星期前就开始设置了红色石墩,以前自己的小车经常在中午的时候停放在该马路旁边,现在有了红色石墩,小车根本就停不进去。”家住京梧新苑16号楼的郭先生12月10日向本报反映。

    12月11日,记者来到京梧东苑门口对面、京梧菜市后面的马路边发现,二十几个红色石墩一字摆开,石墩距离菜市人行道差不多有1.5米的距离。石墩与人行道范围内停放了不少的三轮车、摩托车。

    记者来到京梧租赁公司,公司的李少华经理表示,红色石墩是12月7日摆放的。之所以在马路边设置石墩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长期以来,机动车停放在市场门前的马路边,体积庞大,导致一些非机动车根本就停不进去,严重影响了大部分骑摩托车来买菜的市民出行。设置石墩可以有效限制机动车占道。

    据李少华介绍,为了方便周边的居民停车,市场附近专门设置了京梧停车场,附近居民晚上可以把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停车场对停放车辆按月进行收费。但是郭先生却认为把车停放在停车场每个月都要上缴300多元的停车费,很不划算。

    郭先生有点想不明白,“马路属于公共场所,作为市场管理者的京梧租赁公司有何权利设置石墩占用公共场所?”

    京梧东苑门口对面、京梧菜市后面的马路究竟是属于京梧租赁公司管辖,还是为市政道路属于市政管理呢?京梧社区居委会主任李树新告诉记者,该道路为市政管辖的公共道路。

    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同时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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